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1:47 11804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有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呢?

网友询问: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林倡彬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无效婚姻双方所生子女,按婚生子女的规定执行。

婚姻成立的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又称为,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形式要件又称为结婚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及方式。

结婚的实质要件又可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又称为积极要件,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的不可缺少的条件;禁止条件又称为消极条件,或称婚姻障碍,是指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林倡彬律师补充:有效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是自愿结婚的,没有任何的胁迫;

2、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前已经如实告知的;

3、男女双方的年龄都已经到达法定年龄的,比如男方必须已满22周岁,才可以结婚;

4、男女之间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5、男女双方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然后领取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婚姻关系才算确立。

林倡彬律师简介

本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近十年,专职律师工作7年多,有熟练的诉讼办案技巧,作风稳健、诚信尽责。擅长领域婚姻财富继承、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等民商事纠纷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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