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给女方付抚养费,后男方死亡其父母是否要代为继续支付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0:32 8898

爸爸去世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能要求爷爷奶奶支付。孩子的父母与子女具有直接血缘关系,对子女具有直接的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爷爷奶奶对孙子(女)没有直接抚养义务,离婚以后,其父亲不支付抚养费的或父亲去世的,爷爷奶奶没有责任“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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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给女方付抚养费,后男方死亡其父母是否要代为继续支付?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艾克江律师解答:

1、爸爸去世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能要求爷爷奶奶支付。孩子的父母与子女具有直接血缘关系,对子女具有直接的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爷爷奶奶对孙子(女)没有直接抚养义务,离婚以后,其父亲不支付抚养费的或父亲去世的,爷爷奶奶没有责任“代劳”。这是《民法典》基本原则。

3、爸爸去世后,孩子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作为抚养费,以后的抚养费不需要再支付。

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只是一种单纯的亲情关系而已,爷爷奶奶既然没有权利左右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孩子的母亲,就不能够在父亲去世之后要求爷爷奶奶替孩子的父亲承担起抚养义务。同时,如果是还没有离婚,丈夫就去世了,丈夫去世之后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艾克江律师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艾克江律师补充: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艾克江律师简介

艾克江擅长婚姻家庭、合同、公司事务、刑事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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