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姐有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19:59 12049

父母对于我们子女是有一定的抚养权的,抚养是每个父母需要尽的义务,任何不进行合法的抚养会进行追责,但是父母不在义务又该如何和进行,兄、姐有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具体而言,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并不是必然发生的法定义务,而是有条件的。简而言之,就是依法应该尽到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不能尽其抚养或赡养义务时,由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来承担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的这种扶养义务是第二顺序的,具有递补性质。

《民法典》中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弟、妹扶养兄、姐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2)兄、姐没有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没有扶养能力。比如,兄、姐没有配偶、子女,或兄、姐的配偶、子女已经死亡或者配偶、子女没有扶养能力。如果兄、姐的配偶尚在或者有子女且有扶养能力,应由这些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承担扶养义务。

(3)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这里包含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这表明在弟、妹未成年时,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兄、姐对弟、妹的成长尽了扶养义务。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弟、妹应承担兄、姐的扶养责任。二是弟、妹有负担能力。若无负担能力则不负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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