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准合同以及有哪些种类
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是指无因管理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取得的不当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合同的撤销有几种情形?2023-03-10
-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2023-02-23
-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如何...2023-03-10
-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什么...2023-02-23
- 订仓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仓...2023-02-23
- 承揽工作可以由第三人完成吗,...2023-02-23
- 合同中双方都违约的如何处理2023-02-23
- 合同主体变更要不要重新签订合...2023-02-23
- 保管物丢失,保管人是否承担赔...2023-02-23
-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怎么办...2023-02-23
- 施工方能以新冠疫情为不可抗力...2023-02-23
- 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2023-02-23
- 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怀孕了...2023-02-23
- 赠予合同的赠予人的法律义务是...2023-02-23
- 微信聊天的内容能作为合同的补...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