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行使,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合同纠纷

2023-02-23 10:24:44 46815

在我们日常交易过程中,会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是建立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并且签订合同亦能够有效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行使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行使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以下情形下行使: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出于对当事人任意撤销合同的限制,我国合同法要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须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

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时会形成两种性质之诉:一是权利人已经在诉讼程序之外以通知方式行使撤销权,但对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据此提起诉讼的确认之诉(确认权利人是否享有撤销权以及该行使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就是我们多数遇到的直接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的形成之诉。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均会导致合同自始无效,但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别:

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归于当事人,且有行使的期限限制;而无效合同则一般涉及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其确认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当前无论是合同法或是其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认定无效合同均趋于慎重,以维持交易稳定、维护市场秩序为主要出发点。作为守约方,其可根据自己利益需要选择是否行使合同撤销权,或许继续履行合同更能满足其合同目的的实现,从而获得期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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