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合同在行使时有什么注意事项,是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合同纠纷

2023-02-23 10:21:03 19677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由于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那么可变更合同在行使时有什么注意事项是哪些

可变更合同在行使时有什么注意事项是哪些

可变更合同在行使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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