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支付地如何认定呢?
在商业交易往来过程中,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常见的支付手段,被广泛使用,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后,票据到期却并非被保障承兑,一旦票据被拒付,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律师解析:
在票据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票据当事人应当在一审人民法院法庭辩论结束以前提供证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上述举证期限以内提供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票据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隐匿票据、故意有证不举,应当承担相应的诉讼后果。
在行使票据追索权时,持票人应当确保票据形式合法,满足《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三十一条之规定;其次,持票人应当证明所持有票据系合法取得,《票据法》第十、十二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给付对价。
实务中,持票人需要提供与前手之间的真实交易往来记录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即可;再次,持票人应当提供被拒付证明,票据权利中,付款请求权是第一权利,票据追索权是第二权利,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证明已经行使付款请求权并被拒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
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损失金额?
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负有将货物从起运地点安全的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
-
物品被快递公司寄丢,未买保价能要求全赔吗?
在选择物流公司邮寄物品时,你会选择保价吗?如果没有选择保价,邮寄物品不幸出现毁损或丢失,还能要求物流公司按照全部损失进行...
-
房产能抵押个人吗,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朋友由于急需用钱或其他原因,向朋友借钱时便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该抵押是否有效?
-
如何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问题中的证据问题本就剪不断理还乱,的确是应了那句话:“道理都懂,可是……”虽然大家都知道借条往往影响民间借贷合同...
-
如何判断保险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就保险免责条款进行约定,但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应严格掌握免责条款提...
-
村委会擅自出租土地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实践生活中,有些村委会常常会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与相关部门或是开发商、个人签订租赁土地合同,擅自将土地出租,那么村委会...
- 借条被撕毁了,是否还有效?2023-02-23
- 村委会擅自出租土地签订的合同...2023-05-06
-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怎...2023-02-23
- 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的性质是什么2023-02-23
- 合同的生效基本要件包括哪些,...2023-02-23
- 合同变更协议的具体特征有哪些...2023-02-23
-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有...2023-02-23
- 非合同方能提出合同无效吗,合...2023-02-23
- 正确的合同作废方式有哪些,合...2023-02-23
- 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2023-02-23
-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地,有哪些法...2023-02-23
- 委托加工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2023-02-23
- 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2023-02-23
- 在采购合同中,一定要缴纳质保...2023-02-23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商业物业...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