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怎么恢复法律效力,保险合同中止指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合同纠纷

2023-02-23 10:20:11 11482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暂时失去法律效力。人身保险中,通常保险期限都会比较长,所以保险金需要分期付。有时投保人没有续费就会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那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怎么恢复法律效力保险合同中止指什么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怎么恢复法律效力保险合同中止指什么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采用分期支付的;

投保人按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已到期的部分保费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失去法律效力,而是合同效力中止。

此时,保险人会给投保人一定的缴费宽限期,允许投保人在这段期间补交已到期的保费,使合同效力恢复,并对此期间投保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因此,只要投保人在宽限期内及时补交到期保费,中止的保险合同就能恢复法律效力了。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

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期间患有保险人不能按条件承保的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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