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期满是否能签补充协议,承包合同期满能签补充协议吗?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那么承包合同期满是否能签补充协议,承包合同期满能签补充协议吗?
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
原有承包合同期满之后,如果原合同未约定自动续签,则原合同已因到期失效而权利义务消灭。此时签订的补充协议实际上是新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属于一般条款,而非必要条款,因此,在承包期满之前,如果合同的主体和标的数量都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
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
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损失金额?
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负有将货物从起运地点安全的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
-
物品被快递公司寄丢,未买保价能要求全赔吗?
在选择物流公司邮寄物品时,你会选择保价吗?如果没有选择保价,邮寄物品不幸出现毁损或丢失,还能要求物流公司按照全部损失进行...
-
房产能抵押个人吗,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朋友由于急需用钱或其他原因,向朋友借钱时便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该抵押是否有效?
-
没有签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当下经济高速发展,用工形式多样,经常会出现实际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人觉得签不签合同都不影响工作,但员工...
-
如何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问题中的证据问题本就剪不断理还乱,的确是应了那句话:“道理都懂,可是……”虽然大家都知道借条往往影响民间借贷合同...
-
如何判断保险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就保险免责条款进行约定,但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应严格掌握免责条款提...
- 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情形下,债...2023-02-23
- 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2023-02-23
-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签订保...2023-02-23
- 缔约过失承担责任的要求有哪些...2023-02-23
- 债务人依法提存货物后,由谁承...2023-02-23
- 承揽合同签订后,定作人可以随...2023-02-23
-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2023-02-23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2023-02-20
-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有...2023-02-2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处...2023-03-04
- 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举...2023-04-08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商业物业...2023-02-23
- 缔约过失法律特征有哪些,缔约...2023-02-23
-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2023-02-23
- 房屋差价损失赔偿是违约责任赔...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