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两者有什么区别?
合同成立并不一定代表着合同就生效,因为可能存在着附条件或附期限两种情形的合同,这两种合同必须要条件成就之后才生效,否则不生效。那么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两者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湖北子儒律师事务所王培律师解答: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条件与期限虽然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作为期限的附款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定发生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湖北子儒律师事务所王培律师解析:
附期限合同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否则要根据合同约定或以法定事由才能解除合同,违约方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附条件合同也一样,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若是已经生效的合同,单方解除是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执业七年。每年办理多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案件。
-
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损失金额?
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负有将货物从起运地点安全的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
-
物品被快递公司寄丢,未买保价能要求全赔吗?
在选择物流公司邮寄物品时,你会选择保价吗?如果没有选择保价,邮寄物品不幸出现毁损或丢失,还能要求物流公司按照全部损失进行...
-
房产能抵押个人吗,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朋友由于急需用钱或其他原因,向朋友借钱时便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该抵押是否有效?
-
没有签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当下经济高速发展,用工形式多样,经常会出现实际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人觉得签不签合同都不影响工作,但员工...
-
如何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问题中的证据问题本就剪不断理还乱,的确是应了那句话:“道理都懂,可是……”虽然大家都知道借条往往影响民间借贷合同...
-
如何判断保险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就保险免责条款进行约定,但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应严格掌握免责条款提...
- 行纪合同能否运用在房产交易中...2023-02-23
- 疫情导致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台班...2023-02-23
-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能要...2023-02-23
- 承包合同和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2023-04-06
- 缔约过失法律特征有哪些,缔约...2023-02-23
- 空置的房子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2023-04-06
- 加盟合同可以反悔解除吗?2023-02-23
- 格式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2023-04-05
- 赠与合同的终止情形是什么?2023-02-23
-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2023-02-23
- “借名买车”,车到底归谁?2023-02-23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2023-02-23
- 委托合同的违约金条款,主要包...2023-02-23
-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2023-02-23
- 解除合同函是否必然导致合同的...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