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格式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恐怕每个消费者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
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又称固定合同、标准合同、附属合同和标准合同,是指由所有标准条款组成的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重复使用而事先准备好的、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3个特点:
1、制订目的是为了重复使用,若合同条款并非重复使用,则不属于格式条款。
2、制作时间上,为预先拟定好的。格式条款并非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交流后才固定下来的合同条款。合同相对方收到的是提供方在进入订约程序前就已经拟定好的合同条款。
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进行协商。“相对方不能协商”是格式条款最重要的特征,合同相对方只能选择接受格式条款或者放弃合同缔约的机会,而不能提出修改要求。合同相对方并未参与到格式条款的实际磋商,这也就是民法必须规制格式条款的原因。
律师解析:
格式条款无效的三种情形包括:
1、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般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2、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商家、保险人等格式条款提供方,在制定与提供格式条款时,尤其是合同风险审查中必须更加审慎、更加注意交易的公平。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应当拟定具备合理性与公平性的格式条款,避免因内容不当致使格式条款无效,在提供格式条款时要采用包括特殊字体、字号、符号、内容加粗等形式在内的显著方式,将需要提示、说明的条款予以重点标注,并对格式条款进行必要的说明,将说明过程形成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损失金额?
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负有将货物从起运地点安全的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
-
物品被快递公司寄丢,未买保价能要求全赔吗?
在选择物流公司邮寄物品时,你会选择保价吗?如果没有选择保价,邮寄物品不幸出现毁损或丢失,还能要求物流公司按照全部损失进行...
-
房产能抵押个人吗,合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朋友由于急需用钱或其他原因,向朋友借钱时便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该抵押是否有效?
-
如何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问题中的证据问题本就剪不断理还乱,的确是应了那句话:“道理都懂,可是……”虽然大家都知道借条往往影响民间借贷合同...
-
如何判断保险人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可以就保险免责条款进行约定,但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应严格掌握免责条款提...
-
村委会擅自出租土地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实践生活中,有些村委会常常会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与相关部门或是开发商、个人签订租赁土地合同,擅自将土地出租,那么村委会...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经营收入...2023-02-23
-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外贸公司向...2023-02-23
- 买卖合同货物收货后发现不合格...2023-02-23
- 合同成立的时间有哪几种情况,...2023-02-23
- 未成年人隐瞒年龄,订立的合同...2023-02-23
- 订立保险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内容...2023-02-23
- 因疫情取消聚餐的,定金是否可...2023-02-23
- 签订空白合同的风险有什么,签...2023-02-23
- 王广明律师:融资租赁合同无效...2023-02-23
-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被认定...2023-02-23
- 疫情是否可以免除合同当事人的...2023-02-23
- 合同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不...2023-02-23
- 受疫情影响,抵押人、质押人不...2023-02-23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适用不可抗力...2023-02-23
- 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有...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