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公司事务

2023-02-20 11:38:36 17393

捐赠支出包括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限额扣除”的规定主要是: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三年内结转。2.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一起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

“全额扣除”的规定主要是:1.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可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2.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3. 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4. 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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