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草是否会有哪些“陷阱”?起草合同的注意内容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公司事务

2023-03-14 14:18:36 18521

合同起草对于每一名律师、每一位企业法务来说都是最基本的日常工作和技能,但一份简单至一页纸、复杂至厚厚的一本书的合同,看似简单,却隐含了太多的学问、知识和经验。不要轻视一份小小的合同,从法院的判例统计看,从民间借贷、房屋买卖、股东协议到企业并购、施工合同甚至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等,都离不开合同这个基础的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可能会理解合同中的某些专用词语,但法官或者仲裁员却可能一无所知,所以,撰写合同时要让合同自己为自己释义。

合同起草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总类不同,网上都有,建议搜一下,约定好交付、违约、纠纷的处理方式,保存好对方签字的东西等。

不管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都是从合同的基本内容演化而来,企业的经营活动就是不断地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围绕合同纠纷维权、诉讼,因此,不但需要每一位合同起草者擦亮眼睛,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之,还必须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经验,才能确保一份合同既能实现经营目的,又能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一、签约主体的适格性

——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是否经过授权?

代理人的身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授权;如果不是,则需要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具授权委托书。

最好盖公章、合同章,不能以财务章替代;印章比签名更有用,除非是法定代表人。

二、客体的合法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发票

所谓客体,就是合同标的,即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果是房产,则需要相关的权利证书如房产证、发票,证明房产的取得过程及权属。

三、程序问题,如是否需要经过审批、备案或者需要经过招拍挂程序。

如果涉及到政府采购,则要关注是否经过招拍挂程序?如果没有经过招拍挂程序或程序违法,则所签订的合同就可能无效。

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要求,否则,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起草合同时最好明确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于合同文首所载明的日期生效。这是因为,当事人违反一份未生效的合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违反生效的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相比而言,缔约过失责任要远远小于违约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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