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交通执法类人员怎么办
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整合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之后,没有了行政职能,就没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依据,事业单位将全面取消参公。作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一类,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已经被明确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网友认为:
中办2018(63)文件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地阐述了目前交通运输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有关现状,从执法环境到人员复杂的使用性质和这次改革中涉及到法律整理,跨部门信息化建设,执法标志(服装)统一,人员编制问题,执法重心下移等等。
专门针对复杂的交通运输执法改革环境下达了文件,也是中央十分重视交通运输这次改革,为地方政府在这次改革中指明了方向。合理的应该是交通局不能有执法权!交通局只该有管理权。我认为应该取消所有编制,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因为有编制的人自认为自己有了保证,就不做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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