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催收有什么技巧?企业讨债的策略是什么?
虽然企业做好了今后可能发生催债不能或者讨债困难的前期防备工作,但是,在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后,一些客户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还是会发生延迟履行债务甚至拒绝履行债务的情形。那么,公司债务催收有什么技巧?企业讨债的策略是什么?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解析。
一是电话催讨。
企业催帐员或者业务员电话催债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把客户档案放在手边,作出文字提示,并准备记录,有条件的要做录音,为今后可能的起诉做准备。
二是通知书催讨。
针对把脸面看得重的欠款客户,可以给他们发传真或邮寄感谢信,在信中洋溢些感谢之词,并一一列举按合同给对方所供应的货物、货款、供货日期等,请对方在确定的日期前把所欠货款汇至指定账户。对于多次跟催仍不偿还货款的,给其专门发一封“催款通知书”。
三是登门催讨。
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向客户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对于信誉不佳的客户,应直截了当、干净利落并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你登门的目的就是专程收款,要让客户感到内疚,且找不出理由要求延期还款。
四、发出律师函。
因为不是正式的起诉,所以,花点小钱,借助律师事务所向客户发出一个律师函,列名主要事项即可搞定,一般能达到收债效果。
五、诉讼讨债。
对于前述努力都失败的欠款客户,最后只能采取起诉的办法了。可以聘请律师或自己直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者中院起诉。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每次的催帐都要留下证据,比如,外地的客户,要保存好传真或邮递凭证,本地的客户尽量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杨科律师支招:
一、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二、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三、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申请破产还债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还债,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
五、申请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第22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六、办理公证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合同双方一般都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这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为此,债权人在协商还债的过程中,应先争取办理文书公证,并在公征的文书中明确所欠债务金额、偿还债务时限,抵押担保的财物或担保人、计息办法等事项。
-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否要承担?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不同的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要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一人公司如何为股东债务担保?一人公司怎样为股东债权担保?
一人公司如何为股东债务担保?一人公司怎样为股东债权担保?
-
公司债务诉讼时效有多久?公司欠款诉讼时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诉讼是一件让人很头疼的事情,牵涉的东西比较多也非常复杂,那么什么是诉讼时效?公司债务诉讼时效有多久?公司欠款诉讼...
-
公司债务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债务纠纷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的方式进行解决...
-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竞争也越来越大,不少有限责任公司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被社会淘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例也越来越多。有限责...
-
未出全资的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向社会公示,已向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不特定第三人宣告了出资期限。债权人仅以...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2023-03-14
- 公司没注销对法人影响有哪些?...2023-03-14
- 明星开公司被强制执行3300...2023-03-14
- 中小企业怎么规避风险2023-03-14
- 有限公司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2023-03-14
- 企业可采取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2023-03-14
- 公司破产的财产到时候该如何界...2023-03-14
- 母公司破产子公司怎么处理,子...2023-03-14
- 泄露商业机密如何起诉?对侵占...2023-03-14
- 应该签固定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2023-03-14
- 记名股票能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2023-03-14
- 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怎样处理...2023-03-14
- 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关系应...2023-03-14
- 公司被注销的,如何确定诉讼主...2023-03-14
- 什么情况下可能会构成垄断?法...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