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康复后不好好工作,可以作为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公司事务

2023-03-14 14:09:36 24002

员工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员工离职,亦没有给予一个月的劳动补偿,就让正式员工离职的行为是违反合同法的,员工可以去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对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网友咨询:

我们公司有一名职员因工轻伤,康复后通知上班不愿意,又休一星期后上班,不好好工作.现合同期满,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杨红霞律师解答:

最好去做个等级鉴定,然后指定医院去做检查,看看是否仍需治疗,所有通知都用快递发,如果不理不睬再通知他上班,并强调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最后如果仍没回音,就以旷工解除掉。快递封面最好注明信函内容,拒收的话存档不要拆,万一打官司有用。这是常规做法,按你们的情况,建议先终止合同再说,看他有什么反映,最多再收回来,虽然麻烦,也不会有太多损失。

杨红霞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吗?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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