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怎么办
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在职工是否可以当公司法人?2023-03-14
- 哪些情况下公司合伙人为法定退...2023-03-14
- 破产债权是什么意思?破产企业...2023-03-14
-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吗?想...2023-03-14
-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公司的操作流...2023-03-14
- 企业是怎样进行兼并的?企业兼...2023-03-14
- 公司归入权是什么?2023-03-14
- 怎样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2023-03-14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方...2023-03-14
-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哪些业...2023-02-20
- 公司股东出资者的责任有哪些,...2023-03-14
- 公司监事有什么法律职责?2023-03-14
- 企业借壳上市有何意义?借壳上...2023-03-14
- 股东变更代理注册公司需要垫资...2023-03-14
- 公司法规定可以技术入股吗?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