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未出资股东有哪些违约责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公司事务

2023-03-14 13:52:40 5970

股东出资的违法形态,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违法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那么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未出资股东有哪些违约责任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未出资股东有哪些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

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公司其他发起人与该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债权人承担:未出资本息范围内+补充赔偿+一次责任+发起人连带责任。

(1)当股东出资瑕疵,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应该为未出资本息范围内,而不是连带责任。

(2)当股东出资瑕疵,并且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该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4)出资瑕疵股东向债权人承担的是“一次责任”。即补足出资后,其他债权人不能再次要求其清偿债务。

当发起人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时,其基于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或者设立协议的约定,该出资瑕疵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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