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死亡是否可以构成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想要解除购房合同该怎么办?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房产纠纷

2023-03-13 18:33:03 19211

根据我国民法及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权利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双方互负权利义务。而合同约定的权利,性质上属于非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根据继承法的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负义务,所享债权(除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外)均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所以综上,关于租赁关系有效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死亡一方当事人的继承人对其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是应当继承的。所以该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对房产所有人的继承人同样有效,该继承人须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真的是不想住在房东死亡的房子里,可以去找他们的继承人进行了协商。

这个是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虽然房东死在了这个房子里,但是这个二手房,或者市医院的病床,都是不可避免的会有人死去。而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的解除,约定解除或者是情势变更的解除,显然这三种条件都不符合,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会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的。

当方解除权是一个形成权,只要你提出就会生效,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根据你所提出的理由是不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的,房东去世是不会构成法定解除理由,法院也是会让你承担违约责任的。说白了,也就是你要解除合同就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后果就是承担赔偿金或者是违约金。

这种情况是合同中没有约定,二者是如果房东隐瞒了这是个事实,隐瞒了他的去世等这种类型的情况,是可以做为法定解除的一个要件的,但是人家房东是没有隐瞒,正常情况下生老病死在这个房子都是,人之常情,并不是法律意义或者事实意义上的凶宅。因此,这个情况解除合同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一定的调整也是可能的。

如果你已这个房东的病逝这种情况来进行解除的,是不符合进行解除条件的法定理由的,肯定算你违约的。但是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进行操作,就是这个房屋的房东死亡之后,可定会发生继承纠纷,那么跟聚合同发的相关规定,债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那么,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的监护人,继承人来处理后续的问题。如果您真的相接触者个房屋合同,是可以与他们进行协商,说此房屋不吉利等理由,看看购房合同是否约定了产权的归属,然后进行协商。

购房合同已经生效了,过户也只是一个履行的方式或者要履行的一部分内容。但是有时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你的理由是不会构成对解除合同的这个法定的条件的,这样是会构成违约的。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尽快跟这个房东的继承人进行协商,因为房屋的继承人也是需要办理产权得一系列的手续,所以,建议跟继承人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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