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那一户有两宅或三宅的该怎么办?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房产纠纷

2023-03-13 18:31:17 30328

许多朋友看到这个问题时,都会笼统的回答:多余的必须收回或者拆除!其实,虽然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但在有些情况下,“一户多宅”未必会违法而被村集体拆除或收回。

要想做到“一户多宅”不违法,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 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确权。

2、 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作为农村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3、 宅基地合法买卖

同村村民之间符合法定条件的宅基地买卖是允许的,这在农村很常见,比如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导致宅基地批不下来,那就选择购买本村的宅基房进行建设。

但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买卖双方必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必须随房屋一并转让。

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以前,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现如今,只要你的行为是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没有造成资源浪费,也没有对其他村民产生影响,甚至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后,即可正常使用多余房屋。

“一户多宅”多出的宅基地或将不予确权

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全面落实之年,也是本轮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通过宅基地确权,可以更好的以法律方式保障自身的权益以及未来获得更多的福利政策。而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对于多出的宅基地虽然不强制收回,但也不予确权,也就不会发证。

这样一来,没有确权也就无法享受未来宅基地的各项权益!例如,通过将宅基地房屋抵押银行获得进城买房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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