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都存在什么猫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房产纠纷

2023-03-13 18:26:40 31980

首先,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依照该规定,对于类似房地产要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类似的房地产。而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则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网友认为:

说的太对了,什么评估报告就是两张测量纸,既没有评估师签字,也没有公章,也不送达。只有绘图和测量人,不是签字是打字。主要是没有经过被征收人选定。这还谈啥复和,啥是征收就是明抢。

说的很对,评估公司就是出草稿,既无签字,印章,还无落款日期,久久不出正式报告,拖延时日。如出现以上三,四,五条等现象,对评估公司有何办法及措施应对。

房屋院落空地按面积和市场价计算价值,是必须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原则和工作方法,为什么有些相关人员刻意迥避?法律应有明确规定,防止这种官僚主义和形而上学。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