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房什么后果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延伸阅读
赞助链接
推荐其他文章
- 客户看房未下单被中介丢高速服...2023-03-13
- 楼房被遮光可以要求补偿吗,采...2023-03-13
- 棚户区改造税收包括哪些优惠2023-03-13
- 逾期交房要承担什么责任,有哪...2023-03-13
- 现在“以房养老”模式可行吗,...2023-03-13
- 买房签阴阳合同违法吗?会如何...2023-03-13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为...2023-03-13
-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直不办...2023-03-13
- 房东一直涨价合理吗?2023-03-13
- 租房子不退押金怎么办,房客如...2023-03-13
- 预售商品房再转是否有限制,预...2023-03-13
- 实体不景气房东为何一直涨价?2023-03-13
- 非产权人能否卖房子,出现问题...2023-03-13
- 样板房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对样...2023-03-13
- 二手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