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有何法律规定?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由于近年来,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在事后却不予兑现,这也是商品房投诉率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那么,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有何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法律性质如何认定,是否应当遵守 ?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
由于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一般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处理,只要在合同中未有约定,便很难追究出卖人的责任。基于此,要求广告对出卖人有所约束,是非常必要的。而《商品房买卖解释》第3条明确将某些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的一部分。该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人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规定: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这一规定体现了诚实信用的先契约义务原理,即清楚明白的广告许诺,具有不可撤回的形式拘束力。因此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作出许诺以后,一旦与购房人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毫无选择地履行广告许诺的义务。
-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
-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确认,有何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
-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是否转让,有何法律规定,土地转让
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
-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继承或让与,有何法律规定?
有的当事人会在受到侵权行为的伤害之后提起诉讼,在诉讼请求中很多当事人都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
-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有何法律规定?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
-
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有何法律规定?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
- 买新房不让用公积金贷款,公积...2023-03-13
- 房价跌了房贷会降低吗?2023-03-13
- 该如何做才能要回购房定金,购...2023-03-13
-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房主能提...2023-03-13
- 廉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廉价房...2023-03-13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2023-03-13
- 买的房子烂尾了,房贷还要继续...2023-03-13
- 回迁房是否可以更改房主的名字...2023-03-13
- 按份共有的房子要怎么分?2023-03-13
- 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2023-03-13
- 一套房产卖出后未过户,又卖给...2023-03-13
- 没买车位可以停进小区吗2023-03-13
- 物业公司替换后有哪些影响2023-03-13
- 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如...2023-03-13
- 高价买学位房却无法上学,购买...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