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怎么规定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房产纠纷

2023-03-13 17:32:03 14785

在经济活动中,对于自己合法所有的房产,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获取借款进行生产经营,那么是否可以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怎么规定的

我们夫妻结婚后一段时间,便在市里买了2套房子。其中一套大房子用于居住, 另一套房子属于闲置状态。由于我爱人生意上的需要,我们将市里闲置的房子用作抵押,最近打算将闲置房出租出去,争取一些出租费用,以用于日常开支。不知道设定抵押房屋是否可以对外进行出租?

可以,出租人当然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作为一种物权,其效力当然高于租赁关系的债权关系。

《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房屋抵押人享有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房屋租赁在前,抵押在后,抵押不破租赁:即抵押权人主张房屋抵押权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享有继续租赁该房屋的权利。

已经抵押的房屋的出租的大部分程序与其他房屋的出租是一样的,但是必须注意一点: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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