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有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房产开发商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房产纠纷

2023-03-13 17:25:05 15181

在房价越来越贵的今天,很多家庭都将购买商品房提上日期,购买房子免不了和开以商打资产,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跟开发商打交道要非常小心才行。那么房产开发商有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房产开发商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房产开发商有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房产开发商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事实,使受意人陷入误解,违背真实意思而做出意思表示。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要有欺诈的故意;二是要有欺诈的行为;三是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三者需同时具备才可。具体到商品房销售欺诈,是指开发商故意告知买受人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违法行为。

商品房销售欺诈主要存在于预售阶段,而现在商品房预售模式的盛行,买受人购买的都是期房。在期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买房时所获取的信息很少,大多都只能通过通过开发商的宣传、介绍来选择,并且开发商都处于强势地位,所以很容易因为信息不对称受到开发商的欺骗,损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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