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没到位能拒绝搬迁吗,拒绝强拆有什么后果?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那么,补偿款没到位能拒绝搬迁吗,拒绝强拆有什么后果?
补偿款没到位可以拒绝搬迁吗?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拆迁人,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给付时间,但拆迁方没有按时给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先联系征收方进行协商,督促对方尽早发放补偿款;也可以针对征收方的违约行为,就补偿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
另外,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一定要等补偿款足额到位后,再交房搬迁;征收方迟迟不给钱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迁。
针对集体土地征收的被拆迁人,如果征地后补偿迟迟不发的,需要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开,确定补偿款是否已经发放到村,如果是补偿款没有发放到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或裁决,也可以通过起诉手段要求给付补偿款。
如果补偿款已经发放到村里,但村委会没有依法拟定分配方案并实施分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查处,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法院要求发放补偿款。
但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款不到位的,被拆迁人都有权拒绝交房交地,更有权依法讨取应该属于自己的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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