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在我的土地上建房子,应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拆迁安置

2023-03-15 11:26:35 19447

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样的程序,取得建房许可,并不能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然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那么未经允许在我的土地上建房子应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我老家的一块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在我父亲与叔叔分家时已平分,有当时的分地合约。现在我叔叔为获拆迁赔偿不仅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违章盖房,还没和我家打招呼就在我的土地上建房子。我能追究其何种法律责任?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周炜律师解答:

分地合约要看一下是否公证过,也要注意合约的有效性。如果分地合约有效,那么你叔叔的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私人土地使用权,而且你叔叔在自己土地上盖房也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当地的城建局说明情况或是举报你叔叔非法占有私人土地使用权和违章建筑。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周炜律师解析: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双学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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